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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句管理學名言:『如果你不能隨著時代的潮流而進步,最後只有被取代的命運』,相對地,佛教要能源遠流長,順應時代所需,才能被廣大社會群眾所接受。創會會長星雲大師基於佛教必須人間化、現代化,才能與廣大信眾結合、發展,提供給信徒更寬廣的空間,因此,本會於一九九三年十月首創檀講師制度,為佛教寫下了不朽的析頁。

大師制定『檀講師』的目的,乃因應現代佛教的需要,結合在家信眾的力量,強化弘法功能,如古代的維摩居士、勝鬘夫人及妙慧童女等;近代的楊仁山居士、李炳南居士及唐君毅、方東美等學者,皆以在家居士之身而在社會各階層中宣說佛法,利益廣大群眾。今日,佛教更需要有一批優秀的檀講師來擔當弘法的重責,不僅有助於提昇信徒的層次,尤其可以擴展弘法的空間,對於推廣人間佛教,將有實質的利益。

由於『檀講師』任重道遠,所以培訓、甄選的工作將嚴謹規制。一位優秀的檀講師必須具備以下條件:

一、皈依三寶,信仰人間佛教,具有正知正見。
二、佛光會員,認同本會宗旨,熱心與人為善。
三、誠信修睦,淨持根本戒法,沒有不良嗜好。
四、信受法要,積極弘法利生,能夠契理契機。

為落實檀講師制度,培訓弘法人才,以擴大人間佛教的弘揚,本會每年都會不定期舉辦『檀講師講習會』及『預備檀講師研習會』,鼓勵在家居士參與弘法佈教的行列,課程安排以佛光會的人間思想、佛光學的精神與理念、檀講師應具備的素養、佈教的要領、演說的技巧、即席講演及座談會等課題,希望檀講師秉承佛光山的宗風,具有正知正見及弘法熱忱,在未來的佈教中,能夠身懷寶藏,辯才無礙,接引更多社會人士學佛聞法。

數年來,全省各地的檀講師產生相當大的影響與力量,2000年本會舉辦千場『檀講師三好巡迴講座』,六十餘位檀講師深入政府機關、學校、民間社團、社區、養老院、育幼院、各地分會及監獄弘法佈教,深受大眾肯定。如林清志、林秀美、洪進國、林利國等檀講師長期在監獄弘法陪受刑人一起學習成長;鍾茂松、孫娟娟、葉惠貞等檀﹝教﹞講師不辭辛勞前往校園講演,讓菩提種子往下紮根;而趙知義檀講師更前往大陸開拓弘法之路,令人感佩。

『人能弘道,非道弘人』,鍾茂松檀教師表示,『今天能夠站在講台,與大眾分享佛法的喜悅,都是佛光會的成就。我將以一顆感恩的心,回饋給社會大眾。』趙翠慧檀講師提到,『只要有人邀請我演講,我都願意承擔,和大眾分享生命的喜悅。』

自設置檀講師以來,目前已遴選出六十餘位深具佛學素養的檀講師,而表現優異,經評鑑合格,可以繼續升任檀教師、檀導師,擁有無限發展的願景,能夠為佛法的弘揚而奉獻心力,讓佛法永住世間,俾益廣大的社會群眾。